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阳县岐山草场游客接待中心附属楼室内装饰工程及龙缸生态旅游度假区一期F户型2栋室内装饰工程已由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别以云发改社[2013]928号文批准建设和以备案号313235I661136438备案,招标人为云阳巴乡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云阳县清水土家族乡岐山草场
2.2 项目规模:房屋装修面积约7443平方米。本次施工招标总投资最高限价为6501547.86元。
2.3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分别详见云阳县岐山草场游客接待中心附属楼室内装饰工程和云阳龙缸生态旅游度假区一期F户型2栋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范围。
2.5 分包情况:不允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图纸押金 / 元 ,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5.2 投标和开标地点: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yyggzyjy.com)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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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云阳巴乡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宏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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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云阳县云江大道农行大楼3楼 |
在云地址: |
云阳移民大道868号锦云大厦B1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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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404500 |
邮 编: |
40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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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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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聂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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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23-55128809 |
电 话: |
138962339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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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023-55128809 |
传 真: |
023-5571198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