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长安大道与长安试车场连接路建设工程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函[2013]9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垫江县兴渝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垫江县长安大道与长安试车场连接路建设工程。
2.2 建设地点:南接长安大道,北接长安试车场。
2.3 工程投资: 总投资约900万元。
2.4 建设规模:道路建设总面积约为8968㎡,(长约472米,宽约19米)。
2.5 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 招标图纸及图说范围内的土石方、道路、综合管网及相关附属设施等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文件等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外地施工企业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及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5.2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垫江县南阳公园县级机关2号综合办公楼2楼),具体开标室以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天安排为准。。
5.3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