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头港物流园区二期(城镇)安置房管网道路工程已由涪发改委发[2012]9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区恒达交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涪陵龙桥街道办事处沙溪村。
2.2 项目规模及主要内容:安装部分、土建部分。投资额约1000万元。
2.3 项目招标范围:雨污排水工程、消防工程、路灯工程、化粪池、人行梯步、人行道及停车位、道路、新增排水管网、附属构筑物、土石方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
2.4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 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 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及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涪陵区恒达交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益 联 系 人:罗春
联系电话:023-72807721 联系电话:023-675344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