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潼南县福江山水场区配套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已由 潼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NO.003468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潼南县发电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潼南县福江山水场区配套设施工程
2.2工程地点:潼南县桂林街道办事处西十二路“福江山水”;
2.3工程规模:
一标段:园林景观道路、铺装工程、照明工程,计划投资约115万元;
二标段:绿化工程,计划投资约196万元;
三标段:挡墙道路工程、排水管网工程,计划投资约114万元;
2.4 计划工期:一、二、三标段均为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要求,并一次性通过验收;
2.6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中包含的所有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3.1 本次招标每一标段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重庆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取得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以及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地税部门颁发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具有 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分包。
3.3报名时间及方式:无需报名,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递交投标文件,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3.4各投标人只能对上述三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均在潼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tnjy.com)直接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潼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在投标截止前,各投标人随时关注《潼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相关信息,无论关注或下载与否,一律视为全部知晓。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潼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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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潼南县发电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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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潼南县江北新城 |
地 址: |
潼南县桂林街道办事处金佛大道6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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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402660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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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夏老师 |
联 系 人: |
郑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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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13983762768 |
电 话: |
13114071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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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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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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