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来苏卫生院新建门诊住院楼装修工程已由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永发改审批【2011】24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永川区来苏镇卫生院,资金来源为重庆市级标准化建设资金及区级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条件、有意愿且符合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重庆市永川区来苏镇,总建筑面积约6441平方米,总投资约450万元。本工程为二次装修,主要包括室内精装修、给排水、电气等。
2.2 建设地点:重庆市永川区来苏镇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图说中的所含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及招标人在开标前所发出的答疑、补遗等相关资料。
2.4 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市外企业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的,按渝建发〔2011〕136号文件规定执行。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本次招标活动不采用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4 本项目无需报名,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小时内,在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指定窗口的POS机刷银联卡缴纳投标保证金(刷卡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银联卡),并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递交了投标文件,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5.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5.2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重庆市永川区汇龙大道230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重庆市永川区政府门户网、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永川日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永川区来苏镇卫生院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49663639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兴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渡口松青路1029号国瑞城1幢
联系人:唐小静
电 话:68156413
传 真:681564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