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合川区晒富路通畅工程 已由重庆市发改委以渝发改农【2013】158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合川区太和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农村通畅公路补助资金和业主自助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重庆市合川区太和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 工程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合川区太和镇晒经村和沙金村。
2.2建设内容及工程规模:本工程途经晒经村、沙金村,由4段支路组成,线路全长13.3㎞,设计标准为四级公路,公路路基宽
2.3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及施工图审查意见、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补遗文件中的全部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程内容:
2.4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工程整体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近三年内具有一个已交(竣)工验收的相同或类似性质的混凝土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不含市政道路工程),合同金额在400万元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现场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2 月 10 日起,在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http://www.cqhcj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http://www.cqhcjy.com)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4年3月4日 14 时 30 分,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重庆市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5号规划展览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市合川区太和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合川区太和镇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60号
邮 编: 401520 邮 编: 400000
联系人:
电 话: 13883469850 电 话: 13618248384
传 真: 传 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