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巫山县金盆寺供水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已实施完成项目前期工作。项目业主为巫山县水利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补助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巫山县福田、双龙、巫峡镇。
2.2 建设规模:管道购置安装约
2.3投资额:估算工程总投资约50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直接费估算投资约4500万元,本次勘察和设计的费用约400万元。
2.4招标范围:巫山县金盆寺供水工程项目建议书、可研、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全部勘察设计。
2.5设计工期:开标后25天内按招标人意见、可研批复及有关部门要求完成所有工程初步设计并提供成果供报批;初步设计经认可或批准后35天内,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供全部施工图设计成果;设计总周期为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2010年以来有建设规模相同或类似的业绩1个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4凡由重庆市水利局在重庆水利水务网上对其不良行为进行公告,在其不良行为的公告期内,禁止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每标段每套500.00元。
4.3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均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供,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备案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出现不一致时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网上公布后招标人或代理公司应及时核对修复,出现不一致的责任由招标人或代理公司承担。
4.4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自行完成现场踏勘:
4.5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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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巫山县水利管理站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渝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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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巫山县高塘街道办事处广东中路2号 |
地 址:巫山县丽景尚城4#楼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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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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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23-57689758 |
电 话:18680928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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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57680098 |
传 真:023-522523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