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石柱县公安局办公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已由石柱县发改委以石发改审【2012】3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市财政及县财政投资,资金性质: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柱县公安局办公业务技术用房环境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石柱县公安局办公业务技术用房环境工程;
2.2 建设地点:石柱县南宾镇龙王村;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内的道路、格构护坡、广场铺贴及小品、化粪池、综合管网等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文件)。
2.4 工期:要求
2.5 工程投资:约 500 万元;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2按照“渝建发【2011】130 号”文规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石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http://www.cqszggzyj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
联系人: 冉先生
电话: 023-73334121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中段70号两江星界2幢9楼
联系人:金先生
电话:023-67767200 传真:023-677671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