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璧山工业园区清明标准厂房基础设施工程已由璧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2012]28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璧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建设内容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内容:璧山工业园区清明标准厂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道路6条,全长1239.61米,其中A线225.338米、B线180.819米、C线179.448米、D线242.303米、E线208.858米、F线202.844米。主要包括路面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人行道、围墙工程、停车位、综合管网土建工程(只包括电力电缆沟土建及电力过街管的敷设,给水、燃气、电信管沟开挖工程)等。
2.2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约 659.62 万元。
2.3项目建设地址:璧山工业园区青杠街道,紧临清明路西侧、缙云路东侧。
2.4招标范围:包括《璧山工业园区清明标准厂房附属工程》第一册道路工程、第二册道路排水工程、第三册照明工程、第四册管线关系位置图、第五册景观设计土建部分施工图设计以上除绿化以外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 21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
3.2重庆市市外施工企业必须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开标前已取得入渝登记备案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报名时间及审查方式:实行不报名和资格后审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www.bsgg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通过网上银行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2 万元整,缴纳方式及到账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4年2月27 日12 时00 分开始受理,2014年2月27 日12 时30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一 室。(重庆市璧山县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锦城天秀2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质疑时间:
7、答疑时间: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璧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璧山县璧泉街道金剑路221号 地 址: 重庆市渝北区泰山大道东段58号6-11
联系人:邓先生 联 系 人:田先生
电 话:023-41412571 电 话: 023-670810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