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土木建筑学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程招标 » 正文

成渝客专连接道路及大足站停车场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4-01-17  浏览次数:1392

                       

本招标项目成渝客专连接道路及大足站停车场建设项目已由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大足发改投【20132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重庆市大足区公路建设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重庆市大足区公路建设总公司。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大足区邮亭镇烈火村总投资约18000万元

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  10个月,缺陷责任期:交工验收后两年。监理服务期包含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

本监理项目为一个标段,设置一级监理机构。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自2009年以来应至少完成与本项目相似的项目施工监理业绩不少于1个业绩)的监理单位均可提出参加投标。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工程实行不报名的招标方式,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1月17日起,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图纸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3.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使用费用,每个投标人500 元,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3.4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指定位置及规定质疑期内匿名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 2014年1月22 17 时(北京时间)前,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为  2014 2 11 14 30 分,请在该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大厅【地址:大足区商务中心大楼东楼一层(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红星社区大邮路与南环二路交叉口)】。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重庆市大足区公路建设总公司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23-43769123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先生    先生          

电话:023-61819568   15802300519          传真:023-61819518  

 

 
[ 文章搜索 ]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