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巫山县大溪乡生态屏障区农田灌溉工程已由重庆市移民局以渝发改农〔2012〕135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巫山县水利管理站,资金来源:三峡后续工作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大溪乡开峡村,官田村,军营村,平槽村,大溪村,平台村6个村。
2.2 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本项目总投资约600万元。其中:
(1)整治山坪塘18口,分部在江南片区,其中官田村11口,大溪村6口,开峡村1口。
(2)整治蓄水池4口。分部在江南片区,其中官田村2口,开峡村2口。
(3)新建蓄水池31口,其中江南片区18口、总容积5200m3;江北片区13口,总容积4100m3。
(4)新建沉砂池1口。
(5)山平塘、蓄水池、沉砂池输水堰续建配套、整治(含管道购置安装)。
(6)整治(新修)引水渠道2050m。
2.3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明确的内容(具体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符合《巫山县建设市场廉洁准入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
3.4 市外企业提供有效的重庆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入域登记证明。
3.5 凡由重庆市水利局在重庆水利水务网上对其不良行为进行公布,在其不良行为的公布期内,禁止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每套500.00元。
4.3 招标文件、施工图及相关资料均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供,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备案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出现不一致时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网上公布后招标人或代理公司应及时核对修复,出现不一致的责任由招标人或代理公司承担。
4.4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自行完成现场踏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巫山县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http://wsgov.xinwushan.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巫山县水利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巫山县广东中路2号 地 址: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中段70号两江星界2栋9楼
联系人:刘洪朝 联系人:周鑫
电 话:023-57681149 电 话:023-67767200
传 真: 传 真:023-677671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