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卫生综合大楼新建工程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函 [2012]23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垫江县卫生局,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垫江县卫生综合大楼新建工程施工招标。
2.2 建设地点:垫江县桂溪镇垫涪路东侧放空A区。
2.3 建设规模:垫江县卫生综合大楼总建筑面积约9831.61平方米。地上13层,地下1层。本次招标规模为地下1层至地上5层。总建筑面积约5297.85平方米。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招标图纸及图说范围中除6-13层外的所有工程内容,包括基础工程(按设计要求)、主体工程(含顶层出面屋,室内装饰只做墙面抹灰,窗户按设计要求)、内外给排水工程(给水只做主管到水井,排水按设计要求)、电气工程(强弱电只做到强弱电井)、消防设施安装(按设计要求)等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及图说、工程量清单和补遗、答疑资料。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地施工企业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及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详细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人:垫江县卫生局 招标代理:重庆宏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垫江县城内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164号龙湖水晶国际12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