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璧山县青杠消防站装饰及附属工程已由璧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2012]22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璧山县公安消防大队,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璧山县公安消防大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璧山县青杠街道缙云路;
2.2 项目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6765.85平方米;
2.3 项目投资预算:本工程总造价为655.93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范围包括《璧山县青杠消防站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图》(办公楼、运动馆和训练塔部分)、《璧山县青杠消防站装饰装修工程室外水电设计施工图》和《璧山县青杠消防站装饰装修工程室外部分设计施工图》中除桥架、配电箱及动力电缆、给排水入户以外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100日历天,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并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重庆市市外施工企业还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且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是已在入渝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通过网上银行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万元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
递交地点: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3室(重庆市璧山县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质疑时间
7.答疑时间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和《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璧山县公安消防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迅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址: 璧山县公安消防大队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腾龙大道27号16栋610室
联系人:吴迪 联系人:伍开慧
电话: 13320294026 电话:023-62756372
传真: 传真:023-62513365
特别提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