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迎春河排污管道改造工程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函[2013]23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垫江县便民环卫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垫江县迎春河排污管道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县委综合楼至桂溪河与主排污管接顺。
2.3建设规模:砼砌及钢筋检查井162座:铺装DN300-900双壁波纹管1500米:改造密闭压力井盖座215座及相关配套设施。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开工令为准)。
2.5招标范围:垫江县迎春河排污管道改造工程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期内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发出的答疑、补遗、等相关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截止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垫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垫江县便民环卫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垫江县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渝高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55号双鱼座B座27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