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涪陵区2013年农村公路村通畅工程(金竺村村道)硬化工程由涪交委发【2013】52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荔枝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为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涪陵区荔枝街道金竺村。
2.2项目规模:
一标段:金竺村道(枣子堡-三门子),道路长约 6.9公里,建设内容:改建、硬化。
二标段:金竺村道(黑湾-小马虎垭),道路长约
2.3主要技术标准宽度
水泥混凝土路面,宽度≤
2.4项目招标范围:
一标段:金竺村道(枣子堡-三门子),道路长约
二标段:金竺村道(黑湾-小马虎垭),道路长约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每标段分别缴纳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个工程每套售价1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 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荔枝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涪陵区实验路38号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紫园路116号
联 系 人: 王燕 联 系 人:
电 话: 023-72875007 电 话: 023-618195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