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法国开发署贷款巫溪水电项目(刘家沟水电站)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能【2006】10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巫溪县远大水利电力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刘家沟水库电站现场管理房及其附属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刘家沟水库电站管理房共计四层,总建筑面积
(2)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墙体为
(3)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建筑使用年限50年,6度抗震设防。
2.2招标范围包括上述全部主体工程及其临时工程的建安施工,以及全部原材料(含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试验等全部工作。
2.3计划总工期为7个月。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独立企业法人,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2009年至今)具有2个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
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巫溪县远大水利电力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巫溪县马镇坝珠海实验小学院内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新南路3号市水利大厦9楼
邮 编: 405800 邮 编:401147
联系人:李先生 联 系 人:刘道红
电 话:023-51417421 电 话:023-89079046、89079045
传 真:023-51337027 传 真:023-890793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