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璧山县蔬菜产业示范基地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已由璧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发【2012】33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璧山县八塘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招标人为璧山县八塘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修建排沟渠3000米、田间道路6000米。
2.2本工程招标范围为:修建排沟渠3000米、田间道路6000米。详见施工图。
2.3工程地点:璧山县八塘镇 计划总工期为: 60 日历天。
2.4工程概算:约4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凡重庆市市外水利水电企业参加投标,必须具备《重庆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入域登记证明》。且项目拟派人员必须是已备案人员。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通过网上银行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000.00元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 2013 年 6 月26 日 11 时 30 分开始受理,2013 年 6 月 26 日 12 时 0 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一 室(重庆市璧山县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质疑时间
7、答疑时间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www.bsggjy.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璧山县八塘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名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璧山县八塘镇 地 址:重庆市永川区汇龙大道121号
联系人: 张诚 联 系 人:钟玲
电 话: 18983788733 电 话:023-49808011
传 真: 传 真:023-49828199
2013年6 月
特别提示:
为严厉打击建筑市场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欢迎社会各界以及参与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积极署名举报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并提供线索和证据。对提供有效线索和证据的,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将立即介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