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水县下塘老龙口沟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水务局以彭水水务(2013)15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水县宏禹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彭水县宏禹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彭水县汉葭街道下塘社区1、2组;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建排洪箱涵
2.3 监理服务期:
从工程开工至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2.4 招标范围:
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工程施工监理 。包括箱涵工程、护岸工程、平场工程、临时工程及其相关工作 、项目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5年(2009年至今)完成过工程投资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至少1个(含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重庆市市外投标人须按照渝水基(2012)4号文件要求提供《重庆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入域登记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sggz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4.3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随身携带以下原件备验: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份、被授权人身份证(第二代)、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第二代)、含授权委托代理人在内的2013年9月-2013年11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花名册、市外投标单位还需提供《重庆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入域登记证明》以及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要求提供的原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sggz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水县宏禹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彭水县滨江路腾龙苑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2号27楼
联系人:
电话:023-78411588 电话:023-61217749
传真:023-78843856 传真:023-612177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