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土木建筑学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程招标 » 正文

金桥路道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3-12-31  浏览次数:72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金桥路道路改造工程已由九龙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 机关名称)以九龙坡发改委投[2013]28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九龙坡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筹措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金桥路道路改造工程,车行道混凝土挖补2300m2,沥青罩面2300m2,人行道改造1600m2

2.2 建设地点:九龙坡区金桥路。

2.3计划工期:45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包含施工图所示和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工程建安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近三年(竣工时间为201091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 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1个及以上业绩,项目经理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中级以上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现场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_1231日起,在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cqjlpggzyzhjy.gov.cn/cqjl/)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_1000_元(含招标文件的所有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_2014_122_15:00时,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质疑时间

_2014_16_10:00_时前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在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cqjlpggzyzhjy.gov.cn/cqjl/)上匿名提出,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7.答疑时间

_2014年1月717:00时前在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cqjlpggzyzhjy.gov.cn/cqjl/)上予以答疑或澄清,不管投标人是否下载,都视为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九龙坡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永新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杨家坪直港大道天宝路8           地址:   北部新区财富大道3号财富汇7 

    联系人:  老师                            联系人:   老师               

    电话:     023-68436265                     电话:    023-63054906             

 

 

20131230

 
[ 文章搜索 ]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