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口县商业街建筑立面改造工程已由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城发改委文[2013]658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城口县城乡建设委员会,项目资金来自国有投资,招标人为城口县城乡建设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城口县商业街建筑立面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城口县葛城街道商业街两侧。
2.3 建设规模:改造建筑21栋,改造面积14040平方米,人行道铺装面积3100平方米,投资额约650万元。
2.4 招标范围:改造人行道青石板铺装约3100平方米,花岗石树池92个,花岗石路沿石1145米,外墙立面原装饰层、雨水管、原套窗、防盗网、雨棚、花钵架子、违章建筑、部分窗子的拆除,屋顶女儿墙压顶梁改造、新增雨棚,新增两根雨水管,原空调外机的位移,空调格栅(含金属氟碳漆),抗裂外墙涂料面层,铝塑板装饰,屋面避雷网,店招牌统一制作安装,管线规整,部分窗子更换等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工程内容。
2.5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4.3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在城口县公共资源交易(http://www.ckjyzx.cn/)上指定位置在规定质疑期内匿名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4.4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城口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kjyzx.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城口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城口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城口县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系人:欧老师
电 话:13509440058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嘉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北部新区洪湖西路18号1幢9-1
联系人:辛戈 电 话:13452990846
交易平台:城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重庆市城口县北大街禹田花园1栋2楼
联系人:李先生,刘小姐
电 话: 023-59227008
8、监督部门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 话:023-59223399
城口县监察局 电 话:023-59224012
城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电 话:023-592268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