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龙坡区公安、消防生活基地配套道路工程已由 重庆市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以 渝高新经投[2013]7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金凤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金凤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金凤园区
2.2建设规模:高龙大道(K0+780~K1+249.590) 道路全长469.590米,向东延伸与金十四路相交,终点至金曾路,标准路幅宽度28米; 凤十二路(K0+700~K1+114.529) 道路全长414.529米,向东延伸与金十四路相交,终点至金曾路,标准路幅宽度26米; 金十四路(K0+000~K0+380.107) 道路全长380.107米,呈南北走向,起点为凤十二路,向北延伸,终点为含金路,标准路幅宽度16米。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图说及招标文件包括的道路路基、路面、综合管网、路灯、标志标线及其它附属设施工程等。工程量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内容及施工时序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可进行适当调整。
2.4计划工期:高龙大道、凤十二路工期为300日历天,金十四路工期为2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2.5分包情况:承包人不得将工程转包,专业分包需经发包人确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重庆市外投标企业必须在渝注册有分支机构或分公司,且在重庆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金凤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吉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金凤路108号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科园一路渝高F座21-1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人: 周先生
电话: 023-61511579 电话: 023-68617041
传真: 传真: 023-68617041
2013 年12月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