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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清真寺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3-12-27  浏览次数:163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清真寺建设工程项目已由重庆市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以渝高新经投[2012]21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伊斯兰教协会,建设资金由政府补助和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重庆市伊斯兰教协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高新区二郎科技新城B3-5-1/04地块,即高新区二郎黄泥坳回民公墓旁。

2.2 工程规模:本工程建设总面积约为10000平方米,其中主殿2500平方米,附属用户4000平方米(含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陈列室、活动室、学习室、水房、阿訇及寺师傅住房),地下车库3500平方米。总投资2128万元。

2.3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

2.5 分包情况:承包人不得将工程转包,专业分包需经发包人确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重庆市外投标企业必须在渝注册有分支机构或分公司,且在重庆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 12 27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招标资料下载”区及“招标人答遗区”、“招标人补遗区”仔细阅读和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  2014 1 17 14 00 分至 2014 1 17 14 30 分, 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伊斯兰教协会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吉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重庆市渝中区中兴路5       址: 重庆市高新区科园一路渝高商务大

21-1

    联系人:王老师                  联 系 人: 钟女士

    电  话: 023-63731602              话: 023-68626271     

    真: 023-68617041

 

 2013 年 12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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