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忠县人民医院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中央空调系统设备及安装工程,已由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忠发改基〔2010〕49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忠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县财政资金、三峡库区扶持资金、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重庆市忠县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忠县人民医院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中央空调系统设备及安装工程
2.2项目地点:忠县忠州镇香山小区
2.3项目总投资约3600万元。项目设备及主要材料约2500万元,安装约1100万元。
2.4交货和安装期限: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后100日历天内完成主机设备生产,接到业主通知后15日历天内送达工地现场,30日历天内完成主机设备安装,系统工程安装时间随业主通知在8个月内完成隐蔽工程。
2.5招标范围:
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图说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及招标人提供的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书中的内容。包括: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主机制造商的,企业注册资金大于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开标当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现汇买入价外币兑换为人民币)],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主机等设备制造商针对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开标当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现汇买入价外币兑换为人民币)],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现场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忠县人民医院
地 址:忠县忠州镇健康路41号
联系人:邓老师
电 话:023-54219019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天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1号地产大厦1号楼9楼
联系人:雷鸣明
联系电话:023-636773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