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口县人民法院审判楼工程已由城发改委文【2013】13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城口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市级财政补助及县级配套资金,资金性质:国有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城口县复兴街道和平社区3社
2.2 建设规模:建设面积15728.27平方米。其中审判庭及审判配套用房12979.17平方米,车库2749.1平方米。总投资约3000万元。
2.3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所示的建筑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含消防报警系统)、室外综合管网工程、通风工程、强电工程等(外墙石材、玻璃幕墙工程不纳入本次招标)。
2. 4 计划工期:556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4.3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下载招标文件上指定位置在规定质疑期内匿名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
4.4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下载招标文件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重庆市城口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城口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城口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城口县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2号
地产大厦2号15-2
联系人: 李开福 联 系 人: 冯燃
电话:13635314296 电 话:023-63858171 13618269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