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足区精神卫生中心迁建及综合楼建设工程已由大足发改投【2013】12号、【2013】143号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重庆市大足区精神卫生中心, 资金来源:由业主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区级财政资金及业主自筹。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大足区万古镇万兴社区二组。
2.2项目概况:其中精神卫生中心迁建业务用房11422㎡;综合楼建设业务用房16010㎡。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示内所有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2.5工期:54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能力。外地施工企业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及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复印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工程款方式:
4.1由施工单位全额垫资进行修建。
4.2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
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两年内支付95%工程款(工程款在这两年内不计息,超过两年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息计算。),余下5%为本工程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4.3 中标方在中标公示结束5日内向招标人交缴中标价的10%作为履约担保金。
5、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自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
6、质疑时间:
7、答疑时间: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和重庆市大足区建设委员会信息网(jw.daz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大足区精神卫生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重庆市大足区 联系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正街26号附4号27楼2号(渝隆大厦)
联系 人:曾世周 联 系 人: 邓小刚
电 话:13883653463 电 话:136297860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