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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梁县公安局南城派出所办公楼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3-12-12  浏览次数:96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铜梁县公安局南城派出所办公楼工程已由铜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铜发改委[2012]33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铜梁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铜梁县公安局南城派出所办公楼工程

2.2建设地点:铜梁县南城街道两路村6组(南城三角碑)

2.3工程概况:用地总面积33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263.50平方米

2.4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以铜梁县公安局南城派出所办公楼工程审查后的施工图所示的土建、安装、电气、消防等(不含室外环境及管网),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地入渝企业必须持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1212起,在重庆市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http://www.tljyzx.com/)和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cqjsxx.com/)上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无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重庆市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http://www.tljyzx.com/和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cqjsxx.com/)发布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信息。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否则其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418900分,201418930分停止受理。

5.2递交地点为: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二楼信息发布中心铜梁县巴川街道龙门街258号)。

5.3开标时间:201418930分。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http://www.tljyzx.com/)、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cqjsxx.com/)和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铜梁县公安局

  址: 铜梁县白龙大道79

联系人: 徐乐

联系电话: 13752815999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渝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址:重庆市江北区洋河北路20号大帝花园5号别墅

联 系 人:覃传贵   何欢

    话:18702332592  15023228805

    真:023-67755184

     201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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