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江津区回龙湾项目区林家嘴小流域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投[2013]1152号、渝水保[2013]24号、津水发[2013]12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江津区慈云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市财政专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重庆市江津区慈云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林家嘴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7.6k㎡。其中:发展经济果木林170h ㎡,封育治理387h㎡,保土耕作200h㎡、新建沟渠
2.2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江津区回龙湾项目区林家嘴小流域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图说所明确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2.3工程地点:重庆市江津区中北部的慈云镇。
2.4计划工期为: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凡由重庆市水利局在重庆水利水务网上对其不良行为进行公布,在其不良行为的公布期内,禁止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4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3年 12月31 日 10 时 00 分整。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和“重庆市水利水务网诚信专栏(gcxy.cqwater.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江津区慈云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重庆市江津区慈云镇街道
联系人: 龙凤容
电 话:023- 47714936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图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北部新区财富中心财富汇18楼
联系人:唐小姐
电 话:023-63210711
传 真:023-63210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