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已由石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发改审[2010]8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财政拔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供配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投资:项目投资约1400万元;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即承包人完成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及电力调试、通电手续等相关工作),具体包括以下设备的选型、供货(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指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测、检验等)、包装、运输和保险、装卸、配合并指导安装、调试、试运行、技监检验、验收,技术资料提交、人员培训、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等全部内容。
(1)10KV开闭所的采购及安装:含各类高压开关柜、直流屏、母线槽等。
(2)低压变配电室的采购及安装:含各类低压开关柜、电源补偿柜、双电源切换柜、母线槽等。
(3)电缆采购及安装:包括室外变电站至开闭所10KV电力电缆,室内各种规格高、低压电缆、控制电缆、电缆桥架及配套设备材料的采购及安装。
(4)变压器采购及安装:10/0.4kV变压器采购及安装。
(5)楼层配电箱采购及安装:包括设计图所示所有楼层配电箱柜、末端控制箱柜
(6) 本工程包含所涉及的配电设备(用房、基础、防雷接地)的建设和验收。不包含配电设备用房的通风、照明、消防工程。
2.3 交货地点: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施工现场内或业主指定地点。
2.5 工期要求:根据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的实际情况,将分期实施,其中门诊楼、住院楼、感染中心 120 日历天;综合楼、学术中心及附属建筑根据工程进度由业主通知实施。)
3.投标人资质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电监委颁发的承装、承修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开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地 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镇玉带南街1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23-73332457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中段70号两江星界2栋9楼
联 系 人:金桂平
联 系电话:023-67767200 传真:023-677671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