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津区杜市镇月高路、梅屏路建设项目已由重庆市江津区发展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投[2013]30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江津区杜市镇人民政府,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重庆市江津区杜市镇。
2.2 工程规模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二个标段。
一标段(月高路):月高路起于210国道,止于石龙寺,全长约4.58公里,路基宽4.5米,路面宽3.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
二标段(梅屏路(含支线)):梅屏路1起于210苏家店子,止于观音岩制水场,长约2公里,泥结石路面;梅屏路2起于210国道变电站,止于六角楠叉,长约2公里,路基宽4.5米,路面宽3.5米,泥结石路面;
2.3 计划工期:每标段工期均为15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示范围内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及安全设施等(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
2.5 分包情况: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只能对一、二标段中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图纸押金:无。
5.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5.2开标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几江街道塔坪路219号祥瑞步行街津华大厦二楼)。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jjqjyzx.com)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江津区杜市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泓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津区杜市镇 地 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开大道68号星光协信中心3栋10-1号
联系人:康老师 联系人:陶孝银
电 话:13896027201 电 话:023-67631766
传 真:023-47691020 传 真:023-676317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