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看守所建设项目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投[2013]68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重庆市公安局,建设代理业主为重庆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和市级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补助为39%,市级财政配套资金61%,招标人为重庆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技防系统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岸区迎龙镇蹇家边村。
2.2工程规模:占地面积约130亩,总建筑面积约3.76万平方米,其中:看守所
2.3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技防系统工程的方案设计(含设计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全部设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设计任务书),按照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核意见,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直至满足送审条件并审查合格;提供本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质量保修阶段的相应设计服务工作。
2.4设计周期及设计成果:
(1)方案设计(含设计估算编制):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0工作日内按照招标人的要求调整完成方案设计(含设计估算编制)且须达到满足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程、建委以及规划要求,提交设计成果8套(电子光盘4套),设计估算书4套(电子光盘4套);
(2)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方案设计审查通过后30工作日完成,提交设计成果8套(电子光盘4套)设计概算书4套(电子光盘4套);
(3)施工图设计文件:待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30工作日内完成,提交设计成果8套(电子光盘4套);
2.5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不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无不良企业行为记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一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招标文件费用由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不交费者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2)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月2日北京时间10:00
(3)开标时间:2014年1月2日北京时间10:00
(4)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同时在《重庆市招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北部新区星光大道68号天王星大厦C幢
联系人:
联系电话:023-86867344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2号地产大厦2号楼27楼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及传真: 023-612177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