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足区万古工业园区一期基础设施工程已由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以大足府【2013】66号文件、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大足发改投【2013】140号、大足发改投【2013】14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大足永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大足区万古工业园区一期基础设施工程包括万古工业园区一期园区工业大道、次干道(支路3)建设和2700亩土地整治,工程建设施工总承包费用约20000万元,具体如下:
①市政道路:新建一条园区大道,总长约2450米,路幅宽度为26米,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40km/h,路面标准:沥青混凝土;设计年限: 20年;园区次干道(支路3)约1130米,路幅宽度为16米,设计时速30km/h,路面标准:沥青混凝土;设计年限:15年。
②土地整治工程:整治范围包括A2(部分)、A3(部分)、A4(全部)、A5(全部)地块,整治面积约2700亩,为龙铜路以北,三环路以东,挖方量约500万立方米。
2.2工程地点:大足区万古镇。
2.3招标范围: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施工设计图范围的道路工程(含人行道附属工程)、排水工程、综合管网工程(电力、照明)及场平工程等工程的全部内容,不包括路灯、绿化、给水管工程。
2.4计划建设工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及投融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联合体须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牵头单位,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企业注册资本金2亿元及以上,如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各方中注册资本金较高的为准。
3.4投标人须承诺为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大足区属法人主体)提供不少于3亿元的令银行信服的贷款担保或直接融资,该融资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后30日内完成,招标人支付的融资利息年利率不超过10%,贷款期不少于12个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不报名的招标方式,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或www.cpcb.com.cn)、《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使用费用,每个投标人1200 元,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4.4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上指定位置及规定质疑期内匿名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或www.cpcb.com.cn)、《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和重庆市大足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网(jw.dazu.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大足永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足区万古镇 联系地址:区棠香办事处商务中心负一层
联系人:代应刚 联系人:陈兰
电话:13618376542 电话:023-437329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