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涪陵区2013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水利部分)已由重庆市涪陵区发改委以涪发改委发[2013]102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涪陵区人民政府江东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区级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100%,招标人为涪陵区人民政府江东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涪陵区江东街道办事处新梨村。
2.2项目规模:坡耕地治理5hm2、蓄水池5口(含维修山坪塘1口),排水沟
2.3工 期:90日历天
2.4工程投资:约163.34万元
2.5项目招标范围:招标图纸中所述标段范围(详见以上2.2款项目规模中的内容)、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补遗、答疑等包含的所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及《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涪陵区人民政府江东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电话: 023-72376575 13320360799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023-72310016 136584756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