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船镇机关办公楼排危整治项目已由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渝北发改投〔2013〕37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渝北区石船镇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自区财政补助70%,业主自筹3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本次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 重庆市渝北区石船镇。
2. 工程规模:排危整治面积1700平方米,总投资约440万元。
3.工期要求:90日历天。
4. 本项目共划分成 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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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投资概算(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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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12GC2013102400101 |
石船镇机关办公楼排危 整治项目 |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 全部工作内容。 |
约440 |
5. 其他:
三、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1) 资质类别及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报名其他条件及业绩要求: 2010年至今具有至少1个项目单位工程造价4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均为已竣工)工程业绩;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应具有入渝登记备案证。
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包中的1个合同标段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报名:
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
(1) 获取时间和地点:请于
(2) 标书费用人民币500.00 元/套(缴后不退)。
3、 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
4、 其他相关信息获取: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有关本招标项目的补遗(澄清)文件、最高限价等一切信息。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投标人已全部知晓有关项目招标的所有事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起止时间:
2、递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街道滨港路13号,区公安分局斜对面;电话:023-67160771)。
3、开标时间:
4、开标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
5、其他事宜: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或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 、“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及“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 备注
1、 未成为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投标会员的潜在投标人拟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请及时办理会员注册手续(参见"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会员专区"www.ybggb.com.cn/cqybwz/hyyw/栏)。未及时办理入会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 在"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报名成功,并通过"网银支付系统"支付招标文件编制费后,方可在 "会员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等与本招投标项目有关的所有资料。
3、 未办理“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上银行”支付服务的,请及时办理(本系统仅支持此支付服务)。
4、 交易中心网站技术咨询:段老师,023-67160771;伍老师,023-67821599。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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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重庆市渝北区石船镇人民政府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石船镇石景街 邮 编: 联系人:蒋老师 电 话:023-67251096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吉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科园一路渝高F座21-1 邮 编:400039 联系人:钟女士 电 话:023-68626271 传 真:023-6861704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