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0年度小农水重点县龙潭项目区(二期)已由涪水务发【2011】79号文和涪水务发【2013】34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龙潭镇人民政府,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市级财政资金、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涪陵区龙潭镇
2.2项目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龙桥水库支渠3条,总长1679.4M。其中新建明渠1301M,埋没DN400砼预制管1条143.1M,安装DN200PE管1条235.3M;干渠长生桥处增加节制闸和泄洪闸门各1座,干6+415~干11+608.8段清淤;干渠周家院子处新建蓄水池1口,容积150 m3;高标准整治山坪塘5口:罗家湾、姚家冲、核桃坪、杨叉湾、高坎子山坪塘。
2.3工期:90日历天
2.4项目招标范围:2010年度小农水重点县龙潭项目区(二期)施工设计图及图说、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建筑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设施工程(具体以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 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及《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区龙潭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