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璧山县高铁换乘枢纽项目站前广场与连接线工程已由璧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2013]25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璧山县交通局,建设资金来自为项目BPO融资,招标人为璧山县交通局。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监理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璧山县青杠街道棕树村、沙坡村、大森村。
2.2工程投资规模及内容:本项目璧山县高铁换乘枢纽项目站前广场与连接线工程,包括站前广场和连接线两部分。站前广场位于成渝城际铁路客运专线璧山站,占地面积约35亩;连接线道路起点接黛山大道,终点接璧青公路,全长约3公里,路基宽度
2.3计划工期: 36 个月(本工程实际监理服务期限为:工程开工至交工验收合格的施工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活动所提供的《璧山县高铁换乘枢纽项目站前广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璧山县高铁换乘枢纽项目连接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不包括路灯工程的箱变及外线接入部分)的全过程监理及24个月免费缺陷责任期等全部服务的监理工作,以及招标人提供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相关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4.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招标文件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套,通过网上银行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3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该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方式请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1条的规定。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质疑时间
7.答疑时间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璧山县交通局
地 址:重庆市璧山县璧城街道向阳街242号
联系人:易先生
电 话:023-41400377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名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永川区汇龙大道121号
联 系 人:钟光玲
联系电话:023-49808011
传 真:023-49828199
特别提示:
为严厉打击建筑市场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欢迎社会各界以及参与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积极署名举报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并提供线索和证据。对提供有效线索和证据的,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将立即介入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