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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彭水县新田项目区石龙小流域项目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3-11-29  浏览次数:58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3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彭水县新田项目区石龙小流域项目已由重庆市水利局和重庆市财政局以渝水保复【2013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水县宏禹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国有资金,招标人为彭水县宏禹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km?,其中:坡改梯30hm?(土坎坡改梯16.2 hm?,石坎坡改梯13.8 hm?);栽植经果林108 hm?;栽植水土保持林194 hm?;保土耕作871 hm?;封禁治理397 hm?;新建排洪沟渠3.8km,沉沙池7个;新建150 m?蓄水池3口;新建田间道路1.2km;新建流域工程碑1座,封禁治理碑12座。总投资约667万元。

2.2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2013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彭水县新田项目区石龙小流域项目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施工图纸、图说所明确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2.3工程地点:彭水县新田镇石龙小流域,涉及干河、庹家、任家、石龙等4个行政村。

2.4计划工期为:1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凡由重庆市水利局在重庆水利水务网上对其不良行为进行公布,在其不良行为的公布期内,禁止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131129起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资料。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4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20131261000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投标人质疑区”专栏提出疑问,超过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疑问。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和“重庆市水利水务网诚信专栏(gcxy.cqwater.gov.cn)”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水县宏禹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彭水县滨江路

联系人:先生

电 话:023-78411588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图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址:重庆市北部新区财富中心财富汇18

联系人:罗先生

   话:023-63210711

   真:023-63210711

 

                2013年11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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