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李渡新区聚业大道及盘龙路市政道路照明工程已由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涪发改委发2 [2013]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区李渡新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李渡新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聚业大道及盘龙路
2.2项目规模:该项目中聚业大道起点(西)与盘龙路相接,终点(东)与鹤风大道相接,路线全长
2.3项目招标范围:
一标段:工程施工设计图和施工招标前的设计修改(含施工图修改、设计变更和招标补疑及答疑)所包含的聚业大道起点(西)与盘龙路相接,终点(东)与鹤风大道相接,路线全长
二标段:工程施工设计图和施工招标前的设计修改(含施工图修改、设计变更和招标补疑及答疑)所包含的盘龙路起点(北)与聚贤大道相接,终点(南)与聚源大道相接,路线全长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 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可以提供相同的项目班组人员,但每家投标人最多能中一个标段;每标段分别缴纳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一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二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 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涪陵区李渡新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涪陵新城区鹤凤大道6号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紫园路116号
联系 人:
电 话:023-72180951 电 话: 023-618195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