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土木建筑学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程招标 » 正文

重庆火车北站站前广场广告灯箱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3-11-25  浏览次数:930

    1. 招标条件

重庆火车北站站前广场广告灯箱采购项目已由重庆市北部新区市政管理局批准建设,本项目招标人为重庆高科集团有限公司,代建业主为重庆渝高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北部新区高新园。本次招标广告灯箱面积约1500,项目投资约500万元,工期45日历日;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所需广告灯箱面积约1500,具体规格详见清单、图纸;包括原有广告灯箱及附件的拆除,新建广告灯箱的制作、质量检测、包装、运输、保险、现场装卸以及现场安装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下列对应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其营业范围具有广告灯箱制作或LED产品制作;营业执照2012年年检合格。

3.1.2 投标人必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外地企业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布公告及招标文件开始的时间:201311 25 日。

4.2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可以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答疑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在公告期间,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www.cpcb.com.cn)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本项目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

4.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及资料费现金1000/套,不交费者拒收投标文件。

4.4  本项目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12161000时, 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接标处(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网查询或开标当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高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北部新区财富中心

系人:戴先生

联系电话:023-63118181

 

代建业主:重庆渝高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北部新区财富中心1C8

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023-68628952      真:023-68638367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2001

联系人:先生

  话:023-67703845       真:023-67702024

                      

日期: 201311 21

 
[ 文章搜索 ]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