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川区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迁建工程已由南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川发改委发【2013】293号批准立项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南川区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市级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南川区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迁建工程(设计)
2.2 建设地点:南川区兴隆镇金星村3组。
2.3 建设规模:迁建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总建筑面积19635平方米,其中看守所10625平方米、治安拘留所3410平方米、强制戒毒所56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6259.5万元。
2.4设计周期:本次设计服务周期为签订设计合同后 60 日历天内完成该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阶段、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服务,参与竣工验收等设计服务等内容。
2.5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全部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室外市政、园林工程设计、景观照明工程设计、建筑设计(含外立面装饰工程)、装饰装修(不含二次精装修)、结构设计等相关配套工程的设计。强电设计、弱电设计、给排水设计、暖通设计、消防设计、电气工程、节能设计(不含绿色建筑设计)。各阶段的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按《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执行。
2.6本招标项目不允许分包。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近五年具有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近四年内被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列入不良企业或有黑名单记录的企业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3.3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按渝建发【2011】40号规定执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南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或南川区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RMB500元,售后不退;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缴纳,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5.2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南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南川区北环路电信局斜对面)。
5.3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及“南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cggj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南川区公安局
地 址:南川区金光大道11号
联系人:张武绪
电 话:023-71687066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正街26号附1号(渝隆大厦)27楼
联系人:周云筠
电 话:023-716253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