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土木建筑学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程招标 » 正文

涪陵区滨江路一期综合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3-11-15  浏览次数:10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涪发改委发文件【2013103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地方政府投资,项目业主单位:重庆市涪陵区城乡建设委员会,招标人(代建人)为重庆市涪陵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实施地址:涪陵区滨江路

2.2  项目规模:招标人提供的方案图为准。

2.3  工程投资额:约11000万元。

2.4  计划设计周期:5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涪陵区滨江路一期综合改造项目设计招标的工程设计(含可研报告的编制及审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修改、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及所以设计和施工现场的配合及技术服务,各阶段设计均应达到国家规定及满足本项目所需的要求。

 2.6 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设计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 11 15   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 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涪陵区太极大道15                  

邮 编:408000                                 

联系人:先生                                    

电话:023-72370961                  

传真:023-72370861      

 

2013 1114

 

 
[ 文章搜索 ]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