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三河镇鸭庄村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已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以渝发改办函〔2013〕429号、石发改〔2013〕226号和石柱府办发〔2013〕19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投资390万元,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石柱县三河镇鸭庄村;
2.2 建设规模:总投资约390万元
2.3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合同签订次日起算);
2.4 招标范围:新建河堤2000m(两岸全长4000m),水下深1.2m,水上高1.8m,底宽1.5m,墙顶宽0.6m,胸坡1:0.2,背坡1:0.3,挡土墙抗压强度MU30,砂浆强度M5;新建生产便道(泥碎路)长4000m,路基4.5m,路面4.0m;新建人行便道长4000m,路基1.1—1.3m,砼C20路面1.1—1.2m,厚10cm;新建便桥一座,长7m,宽4.5m,桥面板采用700mm厚钢筋混凝土板,钢管护栏等;改建加固人行便桥一座长5m,宽4.5m,钢管护栏等。
3.投标人资质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拥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凡重庆市外施工企业参加投标的,在投标前必须具备在重庆市建委备案的入渝备案证及水利局备案的入域登记备案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招标文件费用在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收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上公开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石柱县三河镇
联 系 人:陶先生
联系电话:18716920788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科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大道银桦路168号祈年悦成2栋29-10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 系电 话:023-60393658(办)
传 真:023-60393658
二○一三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