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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县生态工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3-11-12  浏览次数:7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生态工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有,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鸿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址:石柱县西沱镇移民生态工业园区内。

2.2 设计规模:用地规模4.04公顷,设计污水处理规模3m3/d

2.3 设计工期:60日历天内完成招标范围的全部设计内容

2.4 招标范围:按招标人要求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概算,并提供相应的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并参加竣工验收

3.投标人资质要求和业绩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质条件: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等级证书,且具备完成本次招标全部工作内容的能力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0-2012年)至少有一个相近规模的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仅限设计合同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按照“渝建发〔2011130号”文规定,201211日起,重庆市市外设计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入渝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分支机构负责人持身份证明到开标现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1112起,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http://www.cqszggzyjy.com)下载招标文件、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2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招标文件费用在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收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31221500,地点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石柱县南宾镇双庆社区楼房湾组新城区写字楼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上公开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鸿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址:石柱县南宾镇工业园区科技孵化楼

     人:杨明波

联 系 电 话:023-73335287

 

招标代理机构: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石柱县南宾镇万寿大道84号建设大厦六楼

      人:张悦林

  系电 话:023-73376501(办)

        真:023-73378907

                                          

                                       二○一三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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