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重庆市渝中区高九领地小区排洪箱涵工程已由 渝中区发改委以渝中委发【2013】142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渝中区市政管理局,资金来自:渝中区财政资金。资金性质: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渝中区高九领地小区。
2.2 建设规模:在重庆市渝中区高九领地小区段修建约111米的箱涵,本招标项目总投资约350万元。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示范围内的箱涵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5无分包情况。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竣工时间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可就上述1个合同包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图纸押金0元。
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5.2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重庆市渝中区和平路192号2楼)
5.2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递交
(1)提交方式及提交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企业的基本帐户通过网银转账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到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提供的以下银行账户,其中产生的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小时之前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指定专用账户收到的投标保证金为有效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在开标时,将以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展示的投标保证金到帐单为准,否则投标无效。
(2)投标保证金提交金额:人民币3万元(大写:叁万元整)。
(3)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帐户:
项目名称:重庆市渝中区高九领地小区排洪箱涵工程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户 名:重庆市渝中区财政资金支付中心
开户行: 建行中山路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50001004141052538624-0088
(4)特别提示: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银行进帐单)备注栏中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
(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
(6)未在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登记过基本帐户的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到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对基本帐户进行登记,否则,后果自负。“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表”在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yzbid.com)下载。
(7)投标保证金来款账户应与投标人在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登记的基本账户一致,当不一致或未在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登记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8)投标保证金退还
招标代理公司递交招投标情况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配置中心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收到经项目监督部门备案的合同副本(复印件)和招标人的书面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配置中心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在转帐过程中产生的手续费邮投标人自行负责。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渝中区市政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天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渝中区和平路192号3楼3008室 地址:渝中区长江一路61号地产大厦1号楼9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周燕 联系人: 郭征宇
电话: 63837787 电话: 63677331
传真: 63837787 传真: 023-636773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