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梁平县聚奎镇爱和村一社等(5)个社土地整治项目已由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渝国土房管[2013]11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梁平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资金来自市级农村土地整治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条件、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位于重庆市梁平县聚奎镇,项目区涉及聚奎镇爱和村1~3社,5社,10社,实施规模为267.08公顷,新增耕地15.09公顷,预算总投资1135.89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961.263386 万元。
项目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2013年12月 15日开工至2014年 12 月14 日竣工,具体工期以开工令和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招标范围为设计文件载明的土地平整、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和其他等项目施工。
本项目作为一个合同段招标。
3. 投标人资格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投标人只能参加本项目的一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该工程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招标公告自
4.2招标文件每套1000.00元,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1000.00元,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3 年12月4日10:00 时,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具体接标处详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或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网站开标安排。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梁平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23-53230819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代老师
电话:023-63210722传真: 023-675307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