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涪陵区2013年农村公路村通畅项目清溪镇丰收村道、建设村道改建工程已由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委员会以涪交委发〔2013〕5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丰收村(一标段)位于清溪镇丰收村;建设村(二标段)位于清溪镇建设村;
2.2工程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丰收村道改建工程,起于长田坎止于挖断山全长
二标段:建设村道改建工程,由村委会—双溪口—袁家沟段和打谷坝—红碑桥段组成,其中村委会—双溪口—袁家沟段道路长为
2.3项目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各标段施工图所有公路路面硬化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一标段:120日历天,二标段:1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个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 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023-7271377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23-671190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