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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河道涪陵河段采砂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3-11-01  浏览次数:54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按照重庆市水利局要求实施,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专项资金,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现对长江河道涪陵河段采砂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长江河道涪陵辖区河段范围内的可采砂、石可行性论证,从黄草峡下口至打梆沱,航道里程距离宜昌574.5—502.5公里,论证河道长度约72公里。

2.2项目名称:长江河道涪陵河段采砂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

2.4提交论证报告时间:自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

2.3招标范围为:项目概况描述范围内的砂石资源开采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

3.投标人资格及相关要求

3.1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①具备水利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②具备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111,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的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 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涪陵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荣奕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家兵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23-72227170                       联系电话:023-72386696

 

                                             201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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