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璧山县2013年璧南河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已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水农复发【2013】1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璧山县水务工程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市级资金,招标人为璧山县水务工程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五标段、六标段、七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工程共分为7个标段;其中五标段、六标段、七标段招标范围为:
五标段:朝阳水库、天河水库长6.68km,其中明渠段长4.82km、暗渠段长1.43km、渡槽2座0.3km、隧洞1座0.02km、倒虹管2座0.10km、涵洞9座、人行桥17座。
六标段:龙胆沟、新场水库长9.57km,其中:管道长8.77km、明渠段长0.71km、暗渠段长1.81km、渡槽2座0.12km、倒虹管1座0.09km、涵洞11座、人行桥1座。
七标段:林家岩、新民、仁育门长7.58km,其中明渠段长6.09km、暗渠段长1.81km、隧洞2座0.08、涵洞6座、人行桥9座。
2.2投资估算:五标段:约559.25万元,六标段:约768.89万元,七标段:约584.04万元。
2.3工程地点:璧山县范围内;
2.4各标段计划工期均为:150日历天。(质量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凡由重庆市水利局在重庆水利水务网上对其不良行为进行公布,在其不良行为的公布期内,禁止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5各投标单位只可就璧山县2013年璧南河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七个标段中的其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3如有疑问,请在
4.4、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相关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 和“重庆市水利水务网诚信专栏(gcxy.cqwater.gov.cn)”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璧山县水务工程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璧山县东林大道39号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60号
联系人:刘女士 联 系 人:彭女士
电 话:023-41436033 电 话:023-89001922
传 真: 传 真:023-890019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