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水县凤凰水库(烟草援建水源工程)已由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水许可[2013]7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水县宏禹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地方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彭水县宏禹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凤凰水库工程位于重庆市彭水县普子镇,距县城约61.3km,地处普子河流域大坪沟支流上,是一座以烟区农业灌溉为主,兼有农村人畜饮水和场镇供水等综合利用的小(二)型水利工程。本工程由大坝枢纽工程与灌区工程两部分组成。大坝枢纽工程含大坝、溢洪道、取放水工程、管理房及上坝公路。大坝为粘土心墙石渣坝,最大坝高26.4m。灌区工程包括总干渠1条及左、右干管各1条,总长5001m,管首设计流量0.164m3/s。设计灌溉面积6036亩。
2.2本招标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新建枢纽工程。包括大坝工程、挡水工程、泄洪工程、放水设施及其配套的临时设施和临时工程。详见本次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计划投资约1600万元。
2.4工程地点:彭水县普子镇。计划总工期为: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凡由重庆市水利局在重庆水利水务网上对其不良行为进行公布,在其不良行为的公布期内,禁止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13年10月28日14:00时前由各投标人直接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上提出。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具体开标厅详见一楼大厅当天指示牌或查阅《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址:www.cqzb.com)网上的开标安排。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和“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www.cqz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水县宏禹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彭水县滨江路腾龙苑 地 址:重庆渝北区新南路3号水利大厦9楼
邮 编: 邮 编:401147
联系人:黄老师 联 系 人:张 明
电 话:023-78411588 电 话:023-89079046
传 真: 传 真:023-89079332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115089636@QQ.com
网 址: 网 址:Http://www.cqhysl.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