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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武装部综合办公楼建设工程(市管干部周转房室内装修工程)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3-10-22  浏览次数:134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武装部综合办公楼建设工程(市管干部周转房室内装修工程)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函 [2012]30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垫江县兴渝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项目为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该工程总建筑面积约为 2200㎡工程,由2个单元组成(每个单元6层,每层2户,每户建筑面积约87㎡),共24户。

2.2 建设资金:总投资约2100万元,其中装饰工程约300万元。

2.3项目建设地址:垫江县行政中心南侧(月阳居委1组,南阳居委4组)

2.4招标范围:市管领导周转房装饰施工图的室内装修图,具体内容包括室内墙面、地面、天棚;涉水房间楼地面、墙面防水;给排水(给排水安装工程包含户内冷热水管道)及洁具安装;电气(含电线管在墙面的开槽、敷设、预埋、配电箱、电线、灯盘、开关插座等);弱电智能系统(语音、网络、有线电视、弱电箱等线路预埋及面板安装;成品厨柜、大柜等家具;厨房抽排设备及管道;土建未完成的天棚抹灰、入户防盗门和外墙塑钢窗等项目纳入本工程施工范围中。不包含空调系统、床、床头柜、书柜、书架、鞋柜、酒架、装饰品、窗帘等软装饰(具体内容详施工设计图纸及图说、设计变更说明、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注:施工企业应考虑招标人委托其他单位(弱电工程、空调系统、家俱等配合单位)在该区域进行施工的配合,并将配合费纳入投标报价中。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2.5计划总工期:计划总工期为120日历天(投标函中必须填报建设工期、且建设工期必须小于或等于计划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凡重庆市外地企业参加投标,必须在重庆市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分公司或子公司),具备有效的工商、税务相应证件以及入渝登记备案证,且本项目拟派人员必须是已备案人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10 22日起,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图说、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详细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招 标 人: 垫江县兴渝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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