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荣昌县清流等五个镇垃圾收运系统工程车辆采购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环[2012]111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昌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国家补助资金与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车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荣昌县清流等五个镇垃圾收运系统工程车辆采购,本工程地址:荣昌县清流镇、铜鼓镇、观胜镇、远觉镇、龙集镇;项目估算总投资约596万元。
2.2 招标范围及分包情况:
本工程共分一个包,包括以下内容:
(1)车厢可卸式垃圾车2辆,
(2)水平式垃圾压缩机6个,
(3)垃圾箱8个,
(4)自卸式垃圾车1辆。
2.3 本工程的计划供货期:40日历天
2.4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以下条件:(1)独立法人的设备生产制造商或授权代理销售商;(2)设备制造商注册资金必须达到5000万元以上,通过IS9001:2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3)授权代理销售商注册资金必须达到300万元及以上。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昌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荣昌县兴荣大厦1103 地 址:渝北区新牌坊红锦大道498号佳乐紫光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人:罗先生
电 话:023—46774055 电 话:13228513607
传 真:023—46774055 传 真:023-67686466

